一些看到法律文件就胡乱解释引起恐慌的非蠢即坏;
这类公告不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一纸公文吗?
只不过是两高正式出台了关于虚拟货币洗钱的相关条款和解释,给出了一些法律依据;
要我说这玩意看看就得了;毫无影响!
这个法律依据两高给与不给,实际上对办案流程的影响并不大,对虚拟货币在中国的定位也从未有过任何影响;
1️⃣一些憨批曲解意思为炒币违法——
看清楚法律文件,这里定罪量刑的前提是你他娘的在洗钱,是你利用虚拟货币交易(主要是OTC交易)来洗钱,而不是你持币犯法,交易犯法;你丫的自己赚钱自己亏,又不是抢的偷的,犯的哪门子法?
2️⃣办案流程熟悉已久,两高解释和立法均有滞后性——
中国大陆办案流程依据虽然是刑法,流程依据刑事诉讼法,但是具体办案过程办案单位的灵活度,大家都会有所耳闻,
所以数字货币类案件怎么办、如何立案、如何定罪、如何收缴,在这几年一些协助办案的“数字货币安全公司”的帮助下,很多办案单位甚至检察院和法院都已经有了自己成熟的流程;
司法解释没有之前,也有一系列的可以安置的罪名;2017年数字货币就和洗钱挂钩了,只是现在才给解释;
在中国,两高的司法解释,到后面的人大代表大会投票立法,都有很强的滞后性,所以这类滞后几年文件,看完到底有什么好恐慌的?
+ There are no comments
Add yours